校园安保系列:学生宿舍防火十不准
发布时间:2013-12-31 08:56:18作者:热度:
学生集体宿舍,人员居住集中,各种易燃物多,一旦发生火灾影响恶劣,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,因此宿舍防火是全班,全宿舍人的共同责任。为了保障全体同学的人身财产安全,请各位同学严格遵守以下规定:
一、不准在寝室内使用热得快、电炉、电热油汀、取暖器、电饭煲、电热杯等电热器具。
二、不准在寝室内使用酒精炉、明火器具和点蜡烛。
三、不准在寝室内靠近蚊帐、书本等可燃物处点燃蚊香。
四、不准在寝室或楼道内焚烧废纸和其他可燃物品。
五、不准在寝室内燃放爆竹或存放易燃物品。
六、不准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源,做到人走熄灯、关电。
七、不准擅自挪动或损坏楼内外消防器材和设施。
八、不准破坏任何防火制度标牌和防火标志。
九、未遇火险、火灾,不准动用楼内防火器材。
十、不准在寝室内吸烟。